HarmonyOS鸿蒙Next中项目使用了相机ohos.permission.CAMERA,上架检测到当前软件包user_grant类型的权限与隐私声明不一致,没有找到这个如何配置隐私
HarmonyOS鸿蒙Next中项目使用了相机ohos.permission.CAMERA,上架检测到当前软件包user_grant类型的权限与隐私声明不一致,没有找到这个如何配置隐私
上架提示权限与隐私声明不一致,但是我去隐私协议里面没有相机这个申明,这种要怎么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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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知识】
【定位思路】
因为涉及到当前软件包与隐私声明文件,需要检查两端权限配置问题。思路如下:
(1)检查当前软件包中配置的权限;
(2)检查隐私协议中配置的权限,并与当前软件包的权限对比。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查看项目module.json5文件的requestPermissions标签,列出其中的隐私权限;
(2)AGC平台上打开隐私协议,查看设备权限调用模块中包含的隐私协议,与步骤(1)结论对比,并修改一致;
(3)若问题没有解决,在AGC提交审核界面查看应用隐私说明模块列举的权限,与隐私协议中权限对比,并修改一致。(软件包存在部分权限通过其他包引入,没在module.json5文件中声明,需要判断是否有必要引入该包。)
这个也有可能是因为软件包里面申请的权限托管的隐私协议权限不一致导致的。
1、看下申请profile时是不是申请了受限权限。参考链接:受限开放权限。
2、如果使用受限权限,需要进行申请,参考链接:使用ACL的签名配置指导。
【FAQ】
Q: 提交更新应用在架版本,AGC 返回审核意见“请使用发布版本的API开发应用申请上架”,这个审核意见应该是在哪个地方做修改?
A: 升级应用的API版本为当前最新版本,验证通过后重新提交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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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HarmonyOS Next中配置相机权限声明:
- 在项目的module.json5文件中添加权限声明:
"requestPermissions": [
{
"name": "ohos.permission.CAMERA",
"reason": "需要相机功能进行拍照",
"usedScene": {
"ability": ["EntryAbility"],
"when": "always"
}
}
]
- 在resources/base/profile/privacy.json中声明隐私权限:
{
"privacy": {
"permissions": [
{
"name": "ohos.permission.CAMERA",
"type": "user_grant"
}
]
}
}
- 确保两处配置的权限名称完全一致。
在HarmonyOS Next中配置相机权限的隐私声明,需要在应用的resources/base/profile
目录下的app.json5
文件中添加权限声明,同时在resources/base/profile
目录下的privacy.json
文件中补充对应的权限说明。
具体步骤如下:
- 在
app.json5
中确认已声明相机权限:
"abilities": [
{
"permissions": ["ohos.permission.CAMERA"]
}
]
- 在
privacy.json
中添加相机权限的隐私说明:
{
"privacy": [
{
"name": "ohos.permission.CAMERA",
"description": "用于拍摄照片和视频",
"usedScene": "在拍照或视频录制时需要使用相机功能"
}
]
}
-
确保在应用首次请求相机权限时,向用户展示权限使用说明弹窗,说明使用相机的目的。
-
最后检查应用上架时提交的隐私政策文档,确保其中包含了相机权限的使用说明,与代码中的声明保持一致。
完成以上配置后重新打包提交审核即可解决权限与隐私声明不一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