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onyOS 鸿蒙Next中关于合规问题
HarmonyOS 鸿蒙Next中关于合规问题
当我需要实现微信分享功能,引入ShareSDK时,被动依赖了qq、weibo、小红书等平台的har,并经检测实际会打包进HAP中。
当前只使用微信分享功能时,其他平台的HAR需要在隐私政策中披露吗?如何做到合规呢?
补充:问题和这个帖子说的冗余问题是同一个问题
https://developer.huawei.com/consumer/cn/forum/topic/0208182036356340767?fid=010914087062015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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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Next的合规性遵循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系统内置了隐私保护机制,包括数据最小化收集、用户授权管理和本地化处理。应用上架需通过华为应用市场的安全检测,确保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范。系统级权限管控支持细粒度访问控制,并通过TEE可信执行环境保障敏感数据安全。鸿蒙Next的分布式架构设计满足跨设备数据流转的合规要求,所有数据处理均在授权边界内完成。
在HarmonyOS Next中,即使仅使用微信分享功能,若ShareSDK被动依赖了其他平台的HAR(如QQ、微博、小红书等),且这些依赖最终被打包到HAP中,根据合规要求,所有实际集成的第三方SDK均需在隐私政策中明确披露,无论是否主动调用其功能。原因在于,这些SDK可能涉及代码加载或潜在的数据处理行为,需保障用户知情权。
合规建议:
- 完整披露:在隐私政策的“第三方SDK列表”中列出所有检测到的SDK(包括微信、QQ、微博等),说明其类型、功能及收集信息范围(如设备标识符、网络权限等)。
- 动态控制:若技术上可行,通过编译配置或依赖管理(如条件编译、模块化拆分)排除未使用的SDK,避免非必要代码打包。可尝试联系ShareSDK提供方,获取仅含微信功能的轻量版本。
- 权限最小化:确保HAP仅申请微信分享所需的必要权限(如网络访问),并在隐私政策中关联说明。
- 用户同意机制:在应用启动或首次调用分享功能时,通过弹窗明示隐私政策,并取得用户同意。
补充说明:
- 若ShareSDK强制捆绑多平台HAR,且无法剥离,则必须全部披露。建议测试HAP安装后的实际行为,确认无后台数据采集等隐蔽风险。
- 参考《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时需单独告知并征得同意。
通过上述措施,可在实现功能的同时满足合规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