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onyOS鸿蒙Next中应用提审和首次商品提审无法通过互相矛盾
HarmonyOS鸿蒙Next中应用提审和首次商品提审无法通过互相矛盾 【问题描述】:app提审在测试时发现 点击支付购买商品,因为商品没通过审核所以应用功能受限导致应用无法审核通过。为应用首次提交商品 需要关联应用, 应用又因为商品问题导致不能审核通过,互相矛盾。
【问题现象】:相同的商品信息,用调试证书打的包能成功支付,用发布证书打的包会报 1001860003 Invalid product information。应用提审在测试时发现 因为应用的商品未提审通过所以在购买该商品出现功能问题到账应用无法审核通过,后续为应用提交首个商品类型时必须关联应用无法提交审核,无法向下推进!
社区链接问题类似但是无法解决问题
https://developer.huawei.com/consumer/cn/forum/topic/0207189428603854134?fid=0109140870620153026
【版本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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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 新类型的数字商品,和应用版本一起关联提交,审核通过时间是一致的,参考文档:首次提交数字商品或新增数字商品类型。
- 已生效类型的数字商品可单独提交,不用和应用版本一起提交审核。如需在新版本应用中使用此数字商品类型,目前只能等数字商品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审核新版应用。参考文档:提交已生效类型的数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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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Next应用提审与商品提审的矛盾源于两者审核标准不同。应用审核侧重技术合规,商品审核关注市场规范。需分别满足各自要求,确保应用功能完整且商品信息准确。
这是一个在HarmonyOS Next应用上架初期常见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流程问题。核心矛盾在于:应用审核需要验证付费功能,但付费商品审核又需要关联一个已上架或至少是审核中的应用。
您遇到的情况和错误代码 1001860003 是典型的商品信息未同步或未生效所致。调试证书环境与发布证书环境(包括审核环境)的商品数据是隔离的。在调试环境下配置的商品,在应用提审时,审核人员使用的发布环境里并不存在,因此会报“无效商品信息”。
要打破这个循环,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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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提交应用审核:尽管商品未就绪,您仍然需要先提交应用版本审核。在应用审核的“测试信息”或备注中,必须清晰地向审核人员说明:
- 本版本为首次提交,包含应用内支付能力。
- 关联的付费商品正在同步提审流程中,因此当前审核版本内的支付功能无法正常完成交易。
- 请求审核人员主要关注应用的基础功能、合规性、UI/UX,并理解支付功能因商品未就绪而暂时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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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用审核期间并行提审商品:一旦应用进入“审核中”状态,您应立即在AGC(AppGallery Connect)后台的“货币化”或“支付服务”模块中,创建并提交您的首个商品。此时,您就可以关联到那个正在审核的应用。提交商品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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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顺序与结果:
- 理想情况下,应用审核会先通过(但可能带有备注,指出支付功能待商品生效后验证)。
- 应用审核通过后(或至少在“审核中”状态),商品的审核流程会继续。商品审核通过后,其状态才会在发布证书环境下生效。
- 如果应用审核因功能不完整被拒,您需要再次通过备注或申诉渠道,强调这是首次上架联动的必经流程,请求通融。
关键点总结:必须先行启动应用审核流程,使其进入“审核中”状态,才能为商品审核提供可关联的应用对象。 同时,通过明确的沟通让应用审核方了解这一特殊情况。调试包能支付是因为使用了测试环境商品,这与发布/审核环境无关。错误码 1001860003 在商品审核通过并生效后自然会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