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onyOS鸿蒙Next中应用内引用小艺智能体也需要提供安全评估报告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吗
HarmonyOS鸿蒙Next中应用内引用小艺智能体也需要提供安全评估报告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吗 应用内引用小艺智能体也需要提供安全评估报告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吗
开发者你好,
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常见问题。依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第七条: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者上线审核时,应当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说明是否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的,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核验其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如果应用内的AI服务是由小艺智能体提供的,一般不需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安全评估报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
具体请以实际审核结果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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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确定,可以尝试在提交的时候给审核说明一下,因为我的智能体不是用来生成的就没有出问题🤔,
- 使用小艺应用内涉及到AI生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导出功能的,这种事需要的。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HarmonyOS NEXT中应用内集成小艺智能体需提供安全评估报告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材料。该要求适用于所有调用生成式AI能力的应用,无论AI服务由谁提供。开发者需在应用上架前完成安全评估并按规定进行内容标识。
是的,在HarmonyOS Next中,如果您的应用集成了小艺智能体(或其他任何AI能力),根据中国现行的监管要求,通常需要履行相关的合规义务。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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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估报告:如果您的应用属于“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涉及特定类型的深度合成技术,根据《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可能需要向网信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备案。集成AI对话/生成能力可能触发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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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在您的情境中,即您的应用)和技术支持者(如提供小艺智能体能力的华为) 有责任对AI生成的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因此,您的应用在向最终用户呈现小艺智能体生成的内容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显著标识、说明等),明确标示该内容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
总结与关键点:
- 责任主体:您作为应用开发者,是集成AI服务并向用户提供功能的直接责任方。即使底层AI能力由华为小艺提供,应用层进行合规标识和安全评估(如适用)的责任通常在于您。
- 核心合规动作:
- 内容标识:必须在应用内对小艺智能体生成的内容进行清晰、显著的标识(例如,标注“AI生成”)。
- 安全评估:需自行评估应用业务属性,判断是否触发安全评估备案要求。如果涉及用户生成内容(UGC)传播、社会动员等功能,可能性较高。
- 建议:在开发前,详细查阅并理解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条款,或咨询法律合规专业人士,以准确判断您的应用所需履行的具体义务。华为的开发者文档可能也会提供相关的合规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