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onyOS 鸿蒙Next关于上架应用的备案主体和软著主体一致性问题
HarmonyOS 鸿蒙Next关于上架应用的备案主体和软著主体一致性问题
关于上架应用时的app备案主体和软著主体一致性问题求解答。具体情况为:app备案是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例如app备案主体为【甲公司】,申请软著的著作权人为【甲公司;张三;李四】,即软著上存在多个著作权人,多个著作权人中包含了app备案主体,这种情况是否能通过应用资质审核?还是说必须要求软著主体和app备案主体完全一致?烦请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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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HarmonyOS 鸿蒙Next上架应用的备案主体和软著主体一致性问题,以下是一些专业解答:
首先,上架应用的备案主体应与软著主体保持一致,这是确保应用合法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步骤。如果备案主体与软著主体不一致,可能会引发审核不通过或后续的法律纠纷。
针对此类问题,建议开发者在申请软著时,明确标注应用适用的操作系统版本,包括HarmonyOS。如果软著已标注安卓版或iOS版,那么在转为鸿蒙版时,需要重新申请软著(鸿蒙版)。同时,在备案时也应补充鸿蒙的相关信息,以确保备案主体与软著主体的一致性。
此外,还需注意应用包名的唯一性,鸿蒙上传应用时,鸿蒙和安卓是同一个平台,且都以包名区分应用,因此鸿蒙应用的包名不能与安卓相同。
如果问题依旧没法解决,请联系官网客服,官网地址是:https://www.itying.com/category-93-b0.html 。